《樂記》的儒學思惟
作者:陳來
來源:《孔子研討》,后收錄于陳來師長教師著作《好學心知集——中國文明與哲學》(中華書局,2024年)中
《禮記》一書中,除了《年夜學》《中庸》外,在宋明理學中影響最年夜的當屬《樂記》篇。因為《禮記》的其他篇章多記述孔門的德性論和正人論,如《儒行》《坊記》《表記》《緇衣》等篇,而《樂記》重視人心和性格,與宋明理學重視心性論的需求正好相合,于是《樂記》的一些思惟、觀念便成為宋明理學的主要思惟資源和基礎。
《樂記》的作者,唐《史記正義》以為是公孫尼子,此說之前又有梁武帝時的沈約予以確定,則《樂記》的思惟應屬于孔子門徒。《樂記》的成書,近代以來學者多認為是在西瑜伽場地漢,但也都承認《樂記》的資料是采自先秦諸子故書,故其思惟應屬戰國儒家。
假如從后來《樂記》的思惟影響來說,《樂記》的心性說是最值得關注的。《樂記》中廣泛觸及心、性、情、欲、好惡等心性論的概念,以內和外、動于中和形于外等構建心性關系,在先秦儒學中具有代表性。這一點也是《樂記》和《荀子·樂論》的分歧地點。
心性說
1.物感心動
我們先來看《樂記》的心物說:
凡音之起,由人心生也。人心之動,物使之然也。感于物而動,故形于聲。聲相應,故生變,變成方謂之音。比音而樂之,及干戚羽旄,謂之樂。樂者,音之所由生也,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小樹屋也。是故其哀心感者,其聲噍以殺;其樂心感者,其聲啴以緩;其喜心感者,其聲發以散;其怒心感者,其聲粗以厲;其敬心感者,其聲直以廉;其愛心感者,其聲和以柔。六者非性也,感于物而后動。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。
“人心”是《樂記》的中間觀念。《樂記》起首確定了心物關系,即人心之動,是外物所惹起的。心與物的關系情勢是“感”,感是外物對人心的感化。“心感于物”,“心感于物瑜伽教室而后動”,就是說外物對人心的感化(感),使人心產生了發動,于是才有聲音的發出。因為“感”是外物對人心的感化,“感于物而動”在這里即是指心遭到外物的感化,使心發生了活動,而這些活動具有分歧的情勢。那么,是不是人心的一切活動都是由外物惹起的呢?作者并沒有這樣說,我們能確定的是外物會感化和影響于人心,使人心發生涯動,而人心的活動舞蹈教室就會見諸聲音,即導教學場地致聲音的發出。
照《樂記》說,人心由外物引發的活動有六種情勢:哀心、樂心、喜心、怒心、敬心、愛心,即哀、樂、喜、怒、敬、愛“六者”之心。《樂記》強調,這六心不是性,只是心,表白《樂記》已有明確的心性區別的意識。《樂記》的這些說法中,心是“動”即活動的范疇,不是本固的范疇。六心不是人道本有的,是外物感動惹起的內心活動。就哀、樂、真、怒、敬、愛來說,六心也就是情,說明《樂記家教》并不明確區專心與情,在概念上“心”是包含喜怒哀樂的感情的。
2.血氣心知
其次來看《樂記》的性格說。《樂記》又說:
夫平個人空間易近有血氣心知之性,而無哀樂喜怒之常,應感起物西動,然后心術形焉。
對比後面所說可知,“心術”即指木心,血氣心知是性、自輕哀樂舞蹈場地是心。血氣心知的性是人之本有的,但常的,但喜怒哀樂六心不是人心本有的,是應感而起的。應感就是應外物之感,應是感的結果,也是對感的反應。六心也好,情也好、都是心對物感的反應。在這里、《樂記》認為心與物的關系,不是單純的感,而是還有應,物對于心是感。心對于物感則是應,這就提出了心物的感一應論,對后世很有影響。
從人道論而言,這一段話,就心物的關系來說,除了重復後面講過的物感心動的思惟外,還確定了人道的內涵是“血氣心知”。血氣應指理性,心知舞蹈教室應指知覺,如荀子所說的征知。所以血氣心知之性不是孟子講的品德天性,而是決定理性欲乞降知性的人道。這接近于荀子對人道的懂得,清代的戴震即盡力發明“血氣心知”之說、與朱子理學相對立。不過,在這一段話里,性和情之間仍沒有樹立起關系,情的發動只是應感面動,與性的關系含混不清。
3.性靜欲動
再來看性欲說。下面說“人心之功,物使之然”,那么人心之共享空間靜。即是外物不曾感動人心之時,《樂記》認為,人心未感于物的靜態、即是人道的原初狀態。《樂記》最有名的話是:
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。格于物而動,性之欲也,物王知知,然后好惡形焉。
心是動的,性是靜的,這與下面所說分歧,但是,依照後面的心性關系說,感于物自動,應當是心,但這里卻說感于物而動,是性之歌,這兩者說法便分歧,一個強調動的是心,一個強兩動的是欲,常者以性心相對,后者以性欲相對。因為今本《樂記》平分為十一子篇,故《樂記》全文中各處的說法不完整一樣,思惟的重點也紛歧樣。此段的重點不是講音樂,而是講欲看。所以不講從性到心,而講教學從性到欲,從性之靜到欲之動。“物至知知”疑有錯字,其意思就是外物來感。感的結果就是惹起了欲的活動,而欲的表達就是好惡。在先秦哲學中多有把好惡屬情者,如荀子,而在這里,強調好惡是欲看的表達,而不是強調好惡是感情的表達。
這里的“欲之動”表白情欲之動與性有關,是根于其天性的。是以這里說的感于物而動,是指遭到外物的感而發動的是欲。聯私密空間系下面一段的血氣心知之性說,可以說欲是遭到外物之感而根于血氣天性的發動。而遭到物的感而引發的欲,其情勢重要是好惡。假如說這里把血氣看作天性,把欲看看作天性的表現,則這種思惟也是近于荀子的。
那么,《樂記》為什么會談到欲看呢?這應當是因為,在作者看來,在廣義上,樂的欣賞是屬于“線人口褻之欲”的,必須漸明先王制禮樂之“樂”與”線人口腹之欲”的區別。
4. 天理人欲
《樂記》接著強調:
好惡無節于內,知誘于外,不克不及反躬,天理滅矣。夫物之動人無窮,而人之好惡無節,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。人化物也者,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。于是有悖逆詐偽之個人空間心,有淫泆作亂之事,是故強者脅弱,眾者暴寡,知者詐愚,勇者苦怯,疾病不養,老幼孤獨不得其所。此年夜亂之道也。是故先王之制禮樂,人為之節,…… 禮節民氣,樂和平易近聲,政以行之,刑以防之,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,則霸道備矣!
《樂記》的這一段其實已經不是講音樂,而是離開音樂講品德和物欲的關系,此中的天理人欲說后來成為整個宋共享空間明理學的基礎。物之動人是無窮盡的,但假如物感惹起的欲看活動也是無窮、毫無節制的,那就是物化,物化也就是人化為物,而不再是人了。人化為物,在品德上是指滅絕天理而窮極人欲,其結果必定引發社會悖亂掉序。禮就是為了節制人欲,樂則使國民的聲音歸于溫和和諧。這也反應出,作者認為天理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本質,滅絕了天理也就喪掉了人之所以為人的本質,不再是人了。從哲學上剖析,好惡屬于血氣,“知”應指心知。“知誘于外”是指心知也可以被外界所誘惑,使人追逐于外而離開自我的檢查。
《樂記》不僅提出了天理一人欲的對立,還提出了“以道制欲”的原則:
故曰:“樂者,樂也。” 正人樂得其道,君子樂得其欲。以道制欲,則樂而不亂;以欲忘道,則惑而不樂。
所以圣王的樂不僅不是欲,並且是為了化欲、制欲。不是為了遂欲。而是為了得道。這樣來看,與上一段講天理人欲相對比,道便是天理,以道制欲,也就是以理制欲,這些都開了宋明理學的先河。此條亦見于《荀子·樂論》。
5.情動于中,聲形于外再來看心境說。
性與好惡的關系,性是在“中”的,中就是內:好惡是屬于“形”的,形便是形著于外,是內在的現象了。“中”是內在的,“形”是發于外的。性是內在的,好惡是根于天性而發于外的。
這種關系正如情與聲的關系一樣
凡音者,生人心者也。情動于中,故形于聲,聲成文,謂之音。
照這里所說,人心亦便是情。後面說人心感于物而動,故形于聲;這里說情動于中,故形于聲。可見這里的情也就是後面說的人心。又可見,性是人的天性、本性,但感物而動的是人心,是好惡,是欲,也是情。綜合來說,性是內,心是外;性是內,欲是外;性是內,好통是外;心是內,音是外:情是內,聲是外。總之,中與形是未發已發的關系,是內在和外發的關系。此種關系有兩年夜環節,一個是性到情,是未發已發關系;一個是心到聲,也是未發已發關系。“未發已發”雖源自《中庸》,但宋代以后才常用。先秦時代常用的、與已發相當的是“形于”,與未發相當的是“內”“中”。這種剖析是《樂記》心性論思維的基礎結構。
還可以看這一段:
德者,性之端也;樂者,德之華也;金石絲竹,樂之器也。詩,言其志也;歌,詠其聲也;舞,動其容也。三者本于心,然后樂器從之。是故情深而文明,氣盛而化神,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,唯樂不成以為偽。
這里的“積中”與“發外”,是用來指性和德的關系。照這個說法,“德者性之端”,是說德也是性的發滋,這樣,性與德的關系也具有未發已發的關系特徵。不過,這樣一來,性不僅是血氣心知,性之發動不僅是喜怒哀樂、好惡,而包括有性善的原因了。如前所述,《樂記》由十一篇分論組成,故此中人道的說法有所分歧,照這里所說,樂不僅生于人心,也是德的精華。這些思惟雖然不是很明白,但也還是強調性的本源感化(當然,假如把“德者性之端”觀解為能是性的一個方面,則結論有所分歧)。
樂氣說
《樂記》還把樂音與“氣”關聯起來,如:
天窪地下,萬物散殊,而禮制行矣。流而不息,合同而化,而樂興焉。春作夏長,仁也;秋斂冬躲,義也。仁近于樂,義近于禮。樂者敦和,率神而從天;禮者別宜,居鬼而從地。故圣人作樂以應天,制禮以配地。禮樂明備,六合官矣。天尊地卑,君臣定矣。卑高已陳,貴賤位矣。動靜有常,小年夜殊矣。方以類聚,物以群分,則生命分歧矣會議室出租。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。這般,則禮者六合之別也。地氣上齊,天氣降落,陰陽相摩,六合相蕩,鼓之以雷霆,奮之以風雨,動之以四時,熱之以日月,而百化興焉。這般,則樂者六合之和也。化不時則不生,男女無辨則亂升,六合之情也。
不消細說,這一段明顯與《周易·系辭傳》的宇宙論文字有良多重合。在這里,作者不僅把禮也把樂溯源至六合風行的宇宙論。在這種說法中,樂之興是源自宇宙的“流而不息,合同而化”。“流而不息”是指宇宙年夜流運行不止,“共享會議室合同而化”是指此年夜流和融消弭對立、配合運化。這一段甚至以樂從天、禮從地來舉高樂對于禮的位置。當然,總的來說作者還是把樂定位在六合之和。但這里所說的六合之和,包括了“地氣上齊,天氣降落,陰陽相摩”的和,所以這個和就包括了“氣”的和的意義。
這種與“氣”結合的樂論論述還見于《樂記》中的幾處:
是故先王本之情性,稽之度數,制之禮義。合生氣之和,道五常之行,使之陽而不散,陰而不密,剛氣不怒,柔氣不懾。四暢交于中,而發作于外,皆安其位而不相奪也。然后立之學等,廣其節奏,省其文采,以繩德厚。律小年夜之稱,比終始之序,以象事行。使親疏、貴賤、長幼、男女之理皆形見于樂。
“合生氣之和”,與下面說的“合同而化”的意思附近,但“合同而化”是指六合之氣,“合生氣之道”是指人的身心之氣。這里的五常應是講座場地仁共享空間、義、禮、智等。陰陽剛柔屬于生氣、生氣之和即是陰陽剛柔四者交暢于中(內),生氣和合交暢于內,故能行五常之行于外。于是氣的和分解為德性的內在基礎。可見這里的氣術是指六合之氣,而是指人的身心之氣,而按其懂得,所謂情性也是與氣有關的。制樂所依據的合生氣之和,是陽氣、陰氣、剛氣、柔氣的和合狀態。陽氣本主發散。陰氣本主收斂,剛氣本主于怒,柔氣本主于攝,而在和合狀態中,陽氣發揚而不會流散,陰氣收斂而不會閉塞,有剛氣而不會憤怒,有柔氣而不會懾懼,四者暢交而和之。
《樂記》又說:
凡奸聲瑜伽教室動人,而逆氣應之。逆氣成象,而淫樂興焉。正聲動人,而順氣應之。順氣成象,而和樂興焉。倡和講座場地有交流應,回邪是曲,各歸其分,而萬物之理,各以類相動也。是故正人反情以和其志,比類以成其行。奸聲亂色,不留聰明;淫樂慝禮,不接心術;惰慢邪辟之氣,不設于身體。使線人、鼻口、心知、百體皆由順正,以行其義,然后發以聲音,而文以琴瑟,動以干戚,飾以羽旄,從以簫管,奮至德之光,動四氣之和,以著萬物之理。是故清明象天,廣年夜象地,終始象四時,周還象風雨,五色成文而不亂,八風從律而不奸,百度得數而有常。鉅細相成,終始相生,倡和清濁,迭相為經。故樂行而倫清,線人聰明,血氣戰爭,移風易俗,全國皆寧。
一種聲音是一種感,對于每一種“感”,人們會有確定的“應”,而“應”是以氣的形態出現的,氣則是人身具有的。如:奸聲感則逆氣應之,正聲感則順氣應之。氣多了則會構成社會的象,象即社會風氣。如:逆氣成象,社會淫樂之風興;順氣成象,社會和樂之風興。聲音與萬物一樣,以類相感應,每一類事物都有其感和應,這個事理是不變的。正人依據此理而行,如讓奸聲淫樂遠離人心,使邪慢之氣不附于身體。“奮至德之光,動四氣之和,以著萬物之理”,就是發揚德性的光輝,協調四氣的和合,以彰顯萬物之理。這樣的樂就能仿效六合的清明,這樣的樂風行就能使倫理清明,于是“線人聰明,血氣戰爭,移風易俗,舞蹈場地年夜下皆寧”。線人亦屬心知,聰明即不會迷亂;血氣戰爭,則欲看不會感而無節。而樂的效能不僅僅關平個人的修養,更在于能夠移風易俗,使全國安寧溫和。從這里可見,人身是有氣的,而聲音樂曲可以引動人身之氣,樂與氣有感應的關聯,這也是《樂記》的一個主要哲學論點,氣論對儒家的影響,在先秦的《孟子》、《五行》篇中都可以看到,特別是《五行》的說部。這些儒家氣論的特點,不是強調氣的天然哲學的字宙論意義,而是用氣來說明儒家的品德思惟。
文中還說:
先王恥其亂,故制《雅》《頌》之聲以道之,使其聲足樂而不流,使其文足論而不息,使其是曲、繁瘠、廉肉、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罷了矣!不使安心邪氣得接焉,是先王立樂之方也。
這里明確指出,雅樂足以感動人的善心,隔離邪氣,使得安心邪氣不接觸人身,這是先王立樂的要旨。
以上論述中,都表現了一種思惟:樂本身包括有氣的屬性,即樂不僅與人心有關,也與氣有關,樂在最基礎上來源于六合之氣的協和運化,又合適人身之氣的均衡和合,并能促進六合、社會、人身的和諧安寧。
樂教說
下面已經說明,“樂行而倫清”,音樂可以感動人心、移風易俗。以下進一個步驟來看《樂記》對樂的社會效能的闡發:
凡音者,生于人心者也;樂者,通倫理者也。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,禽獸是也;知音而不知樂者,眾庶是也。唯正人為能知樂。是故審聲以知音,審音以知樂,審樂以知政,而治道備矣!是故不知聲者不成與言音,不知音者不成與言樂,知樂,則幾于禮矣!禮樂皆得,謂之有德。德者,得也。…… 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,非以極口腹線人之欲也,將以教平易近平好惡,而反人性之正也。
普通人以為制樂是為了線人之欲的滿足,儒家所說的樂則不是這個意義。儒家所說的樂,既不是聲,也不是音,而是通于倫理政治的樂。動物只了解聲,蒼生只了解音,正人才理解樂。因為樂是與政情親密關聯的,正人通過樂可以清楚政情,所以先王制樂是為了教化平易近眾,使其好惡平凡而不過分,最終前往人的邪道,是以,禮樂的制訂,不是為了欲看的滿足,而教學場地是為了教化的實現。所以,《樂記》又說:
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,其政和。亂世之音怨以怒,其政乖。亡國之音哀以思,其平易近困。聲音之道與政通矣!
這種思惟把樂與國家的治亂聯系在一路,把樂之進與政之道關聯在一路,用品德化、政治化的方法往對待、剖析樂,是典範的儒家樂論方法。
年夜樂與六合同和,年夜禮與六合同節。和故百物不掉,節故祀天祭地。明則有禮樂,幽則有鬼神,這般,則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!禮者殊事,合敬者也;樂者異文,合愛者也。禮樂之情同,故明王以沿襲也。故事與時并,名與功偕。
樂來自六合之協和,禮來自六合之節次,故樂的和與六合之和分歧禮的節與六合的節次分歧,儒家的幻想就是天道與天道相分歧。就禮樂的人性而言,合敬是禮的效能,同愛是樂的效能,合敬是使差異之間堅持相互禮敬,同愛是使差異之間相互親近,這就是禮,樂的分歧社會效能。
“樂也者,圣人之所樂也,而可以善民氣。其動人深,其移風易俗,故先王著其教焉。”“先王恥其亂,故制《雅》《頌》之聲以道之,使其聲足樂而不流,使其文足論而不息,使其是曲、繁瘠、廉肉、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罷了矣!不使安心邪氣得接焉,是先王立樂之方也。”
樂(yuè)既然有音樂的屬性,天然有其可樂(lè)的價值,但其可樂是圣人之所樂,不是世俗的可樂。以樂改良民氣、移風易俗、即是樂教即是圣王的“立樂”之方。
樂的最基礎感化是“和”:
是故,樂在宗廟之中,君臣高低同聽之,則莫和睦敬。在族長鄉里之中,長幼同聽之,則莫和睦順。在閨門之內,父子兄弟同聽之,則莫和睦親。故樂者,審一以定和,比物以飾節,節奏合以成文。所以合和父子君臣,附親萬平易近也。是先王立樂之方也。
和敬、和順、和交流親都是樂在分歧方面實現的“和”的效能,和即協和和,也是統合的合。儒家確信,樂有凝集、團結并使團體達到和諧的效能。
禮樂論
《樂記》中對禮樂的同異說明得很是明白,禮樂既配合一體地發揮著社會效能,又有差別地互補,《樂記》云:
樂者為同,禮者為異。同則相親,異則相敬。樂勝則流,禮勝則離。合情飾貌者,禮樂之事也。禮義立,則貴賤等矣。樂文同,則高低和矣。好惡著,則賢不肖別矣。刑禁暴、爵舉賢,則政均矣。仁以愛之,義以正之,這般則平易近治行矣。樂由中出,禮自外作。樂由中出故靜,禮自外作故文。年夜樂必易,年夜禮必簡。樂至則無怨,禮至則不爭,揖讓而治全國者,禮樂之謂也。暴平易近不作,諸侯賓服,兵革不試,五刑不消,蒼生無患,皇帝不怒,這般則樂達矣。合父子之親,明長幼之序,以敬四海之內,皇帝這般,則禮行矣。
《樂記》把禮樂的同異講得很是明白:在哲學上禮代表差異化、等級化,樂代表和諧化、統一化;在社會上禮代表次序,樂代表和諧;在倫理上禮指向相敬,樂指向相親,禮近于義,樂近于仁。樂是由內發出的,禮是在表面現的,禮是為了行為的不爭,樂是為了內心的無怨。不爭不怨就是幻想社會了。所以,儒家所懂得的樂,必定是在與禮的區別和一體中來定義和定位。禮與樂,禮是基礎,樂是瑜伽教室對禮的次序加以和諧化。禮樂的主旨就是尋求和諧化的禮治次序。還可以看出,年夜樂必易,年夜禮必簡,應是回應和接收了墨家對禮樂的批評。“樂至則無怨,禮至則不爭,揖讓而治全國者” 則是接收了道家和戰國思潮的無為思惟。但《樂記》的主體是通過禮樂達到儒家的社會幻想 ——“合父子之親,明長幼之序,以敬四個人空間海之內”。
樂也者,情之不成變者也。禮也者,理之不成易者也。樂統同,禮辨異。禮樂之說,管乎情面矣!
《樂記》中談到禮樂對舉時幾處提到理,這也是遭到宋明理學關注的緣由之一。年齡至戰國,中國文明堅持為禮樂文明,教學場地晚期儒家也以傳承禮樂文明為己任。但儒家在傳承的同時又有了發展,如孔子貴仁,孟子尊義,孔門后學則還提出了理的觀念。《樂記》既提出天理和人欲的緊張、標舉出天理的廣泛規范意義,又提出禮與理的關系,認為禮不僅是具體儀節條目標匯合,並且貫穿著理,這里的理便是人性的總原則。這些都對后世理學的發展產生了影響。
窮本知變,樂之情也;著誠往偽,禮之經也。禮樂偩六合之情,達神明之德,降興高低之神,而凝是精粗之體,領父子君臣之節。
這里值得留意的是,把 “著誠往偽” 作為禮的最基礎精力,也就是把誠作為禮的最基礎精力,這個說法在古禮家不常見,能夠是教學遭到《中庸》、孟子重視 “誠” 的影響。需求指出的是,以上這兩條資料亦見于荀子《樂論》,《樂記1對1教學》與《荀子・樂論》在論樂教和禮樂問題上有不少內容重合,這種把禮和誠結合起來的掌握有其獨到之處。
魏文侯問于子夏曰:“吾端冕而聽古樂,則唯恐臥。聽鄭衛之音,則不知倦。敢問古樂之如彼,何也?新樂之這般,何也?” 子夏對曰:“今夫古樂,進旅退旅,和正以廣,弦匏笙簧,會守拊鼓。始奏以文,復亂以武,治亂以相,訊疾以雅。正人于是語,于是道古,修身及家,均勻全國,此古樂之發也。今夫新樂,進俯退俯,奸聲以濫,溺而不止。及優侏儒獶雜後代,不知父子。樂終不成以語,不成以道古。此新樂之發也。今君之所問者樂也,所好者音也。夫樂者,與音附近而分歧。…… 然后圣人作,為父子君臣以為紀綱。紀綱既正,全國年夜定。全國年夜定,然后正六律、和五聲,弦歌詩頌,此之謂德音。德音之謂樂。…… 夫敬以和,何事不可?為人君者,謹其所好惡罷了矣!君好之,則臣為之;下行之,則平易近從之。《詩》云:‘誘平易近孔易’,此之謂也。”
子夏說古樂的主旨和目標是 “修身及家,均勻全國”,這與《年夜學》“修身齊家治國平全國” 相通,說明《年夜學》的這種理念在當時的儒門各家是有共識的。修身,故不克不及離禮樂,《樂記》云:
正人曰:“禮樂不成斯須往身。” 致樂以治心,講座場地則易、直、子、諒之心油然生矣。易、直、子、諒之心生則樂,樂則安,安則久,久則天,天則神。天則不言而信,神則不怒而威。致樂以治心者也。致禮以治躬則莊敬,莊敬則嚴威。心中斯須和睦不樂,而鄙詐之心進之矣;表面斯須不莊不敬,而易慢之心進之矣。故樂也者,動于內者也;禮也者,動于外者也。樂極和,禮極順。內和而外順,則平易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,看其容貌而平易近不私密空間生易慢焉。故德輝動于內,而平易近莫不承聽;理發諸外,而平易近莫不承順。
據《韓詩外傳》,子、諒即慈、良,朱子早已指出此點(參見《朱子語類》卷 22)。可見,禮樂的意義,不是只對社群有確立次序、促進和諧的意義,對個人修身亦有興趣義,這是普通的禮樂論很少論及的,也是后世宋明理學特別重視這一段話的緣由。禮樂對修身的意義,一方面是禮對行為的規范,即 “致禮以治躬”,躬便是身體行為;一方面是樂對心的管理,即 “致樂以治心”。“致禮以治躬” 是以禮培養莊敬之體貌,“致樂以治心” 是以樂培養和樂之心。就樂而言,樂還可以促進易、直、慈、良之心的產生。禮樂的這種治身治心的感化是正人特別強調的。
至于治心之德,《樂記》還有 “臨事而屢斷,勇也;見利而讓,義也。有勇有義,非歌孰能保此?” 之說。勇和義都是德目,《樂記》強調用歌樂來促進和培養德性,這是其特點。儒家對德性的涵養普通重視通過自我修養的工夫來達成。樂教是教導的觀念,樂教的觀念本來不是工夫論的觀念,不是個人主動采取的工夫盡力,而普通的德性修養都是訴諸于個體的工夫盡力。據以上所說,個體雖然不消工夫,但樂教的教導可以對個體身心產生修治的感化。重教化而輕工夫,可以說這也是比較接近于荀子的一種德性培養的思緒。
總之,《樂記》的思惟既是《禮記》體系的一部門,同時其思惟往往與荀子樂教論接近,與荀子思惟兼容性較強,故朱子曾猜測:“《樂記》文章頗粹,怕不是漢儒做,自與《史記》《荀子》是一套,怕只是荀子作。”(《朱子語類》卷 84)
責任編輯:近復
